近日,新天绿色能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1号),同意新天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新增30亿元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自启动申请注册工作以来,在建投集团和新天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牵头主承销商银河证券和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中信证券以及中诚信评级公司、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嘉源律师事务所的不懈努力下,在公司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于2020年11月26日将全套申请文件上报至上交所。经多轮答复问询,最终于近日获得证监会批复。
该债券批复的取得不仅为公司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公开市场上优质发行人的良好形象。下一步,新天公司将结合资金需求,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利率走势,寻找合适时间窗口分期发行。
财务管理部 连利军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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